蕾丝之于欧洲,有如刺绣之于中国,她包含着一种制品,一种技法和一种文化,浸淫于宗教、生活、经济的方方面面. 对于蕾丝的起源,流传最广的传说是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“STRAW MARY”,蕾丝发展到今天更是蔚为大观,上世纪最负盛名的蕾丝设计师“SISTER MARY”将毕生精力用于设计与传播“阿朗松针锈蕾丝”(有“蕾丝皇后”之称), 被人誉为“为上帝乡蕾丝的人”. 蕾丝的女主人公,一个18世纪的欧洲沙龙女王,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.就这样, “蕾丝”作为一种最女性化的装饰,变成了一种有“女权”色彩的、貌似温柔的、但效果更佳的攻击性服饰符号.在19世纪的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服装中,蕾丝似乎有点改邪归正的意思,它抛弃了洛可可时代的情色成分,成了理想和浪漫的象征.蕾丝花边都是一种良家妇女式的纯洁、温柔和美好的象征.当代,人们理想地将蕾丝比作服装,床品面料中的视觉香水.